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

推行社會企業責任的三個「良方」

上回說到公司推行社會企業責任力有未逮,難以吸引同事參與。久經思量之下,我構思了三個方法,必能令參加人數節節上升,現於此與大家分享。 



1. 在員工評估中加入「社會企業責任參與」一項。好了,以後所有升遷、花紅以至加人工,除了以工作表現衡定外,亦以參加社會責任活動次數為基準。

2. 參加次數最少的員工要罰。不僅罰個人,還要罰員工所屬部門。知道嘛,群眾壓力是很大的,為了不連累同事,大家都要參加活動。懲罰方法由參與次數最多的部門提出。

3. 活動一定要星期日舉行。大家星期一至星期六工作辛勞,公司是知道的,所以特地在星期日安排活動,既是善事,又有益身心,簡直一舉兩得。

公司只要依循上述三法,社企責任必定成功。預祝各位二0一二年馬到功成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參加次數最少的員工要罰..好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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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所以一個獨自扶養兩個小孩,下班後與六日要兼差養家的單親媽媽,因為無法抽空參加社會責任活動,因此難以升遷,甚至拖累整個部門受罰而遭人白眼是可容忍的?

    制度設計並非那麼容易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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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小乘,題目中的引號,已表示這篇文是反諷,畫公仔不要畫出腸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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